争取抚养权绝招
争取抚养权绝招,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婚姻自由的时代背景下导致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但女性骨里有就有一种天生的母性,离婚的时候都不想让孩子离开自己,下面是争取抚养权绝招。
争取抚养权绝招1
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一定要派上用场。
2、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女方要求两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女方可以寻找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女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男方可主张2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关于孩子抚养,法院一般会考虑这些因素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争取抚养权绝招2
在婚姻法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改变并不影响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而且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监护权的时候,都会优先选择夫妻哪一方能带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条件和水平是否达到抚养孩子的标准。但是对于这个抚养标准的条件,男方有着先决优势。在我们国家的传统思想方面来讲,男人作为一家之主,必须要自己亲自抚养自己的后代。所以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女方弱势很明显。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法院会根据这些特殊情况进行酌情处理,比如在下面这两种情况,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一般大概率的会将孩子判给女方。
一、两周岁前处于母乳期的孩子,在这个期间孩子是不能脱离母亲怀抱的。而且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时候,法院通常会考虑到让孩子能够健康地成长,会把孩子判决给孩子母亲一方。但如果此时女方无法满足抚养孩子的基本生活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也是会将孩子的抚养权转判给男方。
二、两周岁以上脱离哺乳期的孩子,如果孩子满了两周岁且已经脱离了哺乳期的情况下,男妇双方就需要在争取孩子抚养权进行公开公平竞争了。但如果在女方已经做了结扎手术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大概率判给女方,而不会判给男方。
但是男女在同等条件和水平的情况下,如何才能增加争取孩子抚养权呢?
①多和孩子交流: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平时里孩子跟父母哪方生活时间长短,哪方能给孩子更加温馨安逸和舒适的生活。所以谁能把握孩子的生活起居,那谁就有更多的主动权。所以平时里女方一定要多和孩子沟通交流。
②多让自己的父母照看孩子,增加孙辈感情: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不单单看女方个人方面,而且还会考虑到孩子跟自己父母,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之间的感情。因为法院会考虑到自己的父母也可以起到照看孩子的情况。所以女方,在以后也要多让孩子和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生活,陪送他们之间的感情。
③男女方个人素质高低方面:法律也会考虑到男女双方间的个人素质高低的因素,来进行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在能够确保孩子能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下,才能让孩子稳定正常的成长。所以这也起到增加成功率的因素。
④工作财产方面的情况:在很多家庭里女人都是主内,负责孩子的日常起居生活,也就是说的“全职妈妈”,是没有办法出去工作的。所以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会根据女方的工作情况来进行判决。所以女人在做全职妈妈的时候也一定不要忘记了多学习提升自己。以便以后能找一个更调薪的职务。
每一个孩子都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加上女人天生就且有的一种母性。即便离婚女性一般也都的力争自己的孩子,不让自己的孩子离开自己的身边。
争取抚养权绝招3
一般来说,我国婚姻法旨在保护女方和孩子的权益,作为孩子的母亲,相对于男方来说,是有一些有利的条件的。但法院判决的时候,毕竟还是需要慎重考虑诸多因素,依法办理。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一般会考虑一下的因素:父母双方的个人因素,比如生活条件、受教育程度、与子女的关系、家庭环境等;一方或双方是否不能再生育或者再婚有没有困难;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的个人因素,比如孩子是不是满10周岁,已满的,还需要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等。
翻开婚姻法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这些具体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当时生育能力的,会优先考虑;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显然不利的,不会轻易判决改由另一方抚养;
(4)一方没有其他的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话,会着重考虑没有子女的一方;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会有前者抚养;
(6)双方如果抚养条件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并有能力帮主照顾外孙子女的,会优先考虑。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考虑孩子本人意愿,其意见就很重要了。
这样呢,针对上述情况,如果有或者有可能的话,尽量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孩子符合上面的某一个因素,就能尽可能的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下面的证据:
1、孩子的出生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页等,证明孩子的年龄、出生时间;
2、己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导致丧失生育能力的相关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诊断证明等;
3、子女跟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对其生活、受教育有利的证明;
4、假如对方有其他子女,可以提供证明(比如户口、户籍证明等);
5、如果对方患有上面说的某种疾病,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可以提交医疗机构的证明;
6、如果对方又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者有虐待、遗弃孩子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时间较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愿意并有能力帮助抚养的证明;
8、己方有经济能力的证明,比如工作稳定、收入稳定、经济条件等方面的证明;
当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是好事,假如争取不到也没太大的关系,毕竟血缘关系还在,只要对孩子尽量好一些、多一些时间去看望、陪伴孩子,多加以关心、呵护,感情还是可以保持的。毕竟18周岁以后就没有抚养权的问题了,已经是成年人可以自己做决定了。